首页 > 产经 > 正文

因未验证合格投资者资产证明材料等,青岛汇隆中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遭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来源: 文化视界 2023-10-08 10:33:14
听新闻

2023年10月7日,青岛证监局公告,对青岛汇隆中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隆中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其存在未验证合格投资者资产证明材料或收入证明材料,以及内控治理不规范等问题。这些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此,青岛证监局对汇隆中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汇隆中宸应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内控管理,提高合规运作水平。如果汇隆中宸对此行政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来源:今日头条号“金融”)


[ 责任编辑:周龙 ]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