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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青岛城发筑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被罚款15万元

来源: 文化视界 2023-09-14 09: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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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青岛市行政处罚网了解到,青岛城发筑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因涉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被青岛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款人民币拾伍万捌仟壹佰玖拾肆元玖角柒分(158194.97元)。

案件信息显示,2023年08月10日查,当事人青岛城发筑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青岛市市北区瑞海北路240号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通报同级土地主管部门并公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罚款。”

依据该规定,青岛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3年9月12日,对青岛城发筑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下达处罚书,罚款人民币拾伍万捌仟壹佰玖拾肆元玖角柒分(158194.97元)。

公开资料显示,青岛城发筑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法人周云龙,公司大股东为青岛市北城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其为青岛市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来源:半岛网)


[ 责任编辑:孙倩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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