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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青新市政工程公司擅自占用、挖掘道路被罚3万元

来源: 文化视界 2022-10-08 09:58:58
  9月1日,记者从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了解到,青岛青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擅自占用、挖掘道路被罚款30000元。

  9月1日,记者从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了解到,青岛青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擅自占用、挖掘道路被罚款30000元。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2月28日,西海岸新区交通运输局在巡查中发现青岛青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在X056袁大路K2+181M处(海西路以西)挖掘公路埋设电力管廊,对公路通行造成重大安全隐患。2022年2月28日,区交通运输局将该案相关材料移交我局。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区交通运输局移交的案件材料后,直属四中队于2022年3月2日对X056袁大路K2+181M处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X056袁大路K2+181M处已被挖出一个大坑,经现场测量:坑长13m,宽4m,深5m,是由当事人开挖用来埋设电力管廊,施工至今未取得公路管理机构批准。3月10日,经区交通运输局确认当事人在X056袁大路K2+181M处公路用地范围内挖掘公路路基共600立方米(长15米,宽5米,深8米)。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一)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来源:中宏网山东)

[ 责任编辑:姚奕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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