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今年1月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之后,5月21日,再被列为被执行人。
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近日,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被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据案号(2022)鲁0212执2205号,执行标的仅为111元。另外,根据信用中国网站公示信息显示,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今年因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等安全问题接连被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该公司的风险等级为高风险!据悉,1月18日,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就曾被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据案号(2022)吉01执76号,执行标的107万余元。
企查查显示,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始建于1952年,法定代表人张景龙,注册资本40071.78万元。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169号中建大厦。(来源:鲁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