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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济南东元石化被罚50万元

来源: 文化视界 2022-04-19 09:42:34
  济南东元石化有限公司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146份。

近日,济南东元石化有限公司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罚款人民币50万元。

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济南东元石化被罚50万元

济南税稽二罚〔2022〕12号显示,济南东元石化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向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董家街道办事处、济南鲁新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平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商砼中心销售柴油金额297,459.61元,销项税额38,669.75元;单位于2021年4月向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董家街道办事处销售汽油金额4,346.28元,销项税额565.02元;单位于2021年4月向山东闽鲁建材物流园有限公司销售汽油金额5,309.74元,销项税额690.26元,均未申报纳税。

该公司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146份,发票代码:3700193130,发票号码:23814577~23814585、23814590;发票代码:3700194130,发票号码:08975879~08976000;发票代码:3700202130,发票号码:02377183~02377282;发票代码:3700203130,发票号码:01980370~01981266;发票代码:3700203130,发票号码:01981301~01981317,上述发票金额合计114,012,376.08元,税额合计14,821,608.92元,价税合计128,833,985.00元。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500,000元。

资料显示,济南东元石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08.16,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济南新材料交易中心十层南侧1040室,法定代表人为宋笛笛,经营范围包括不带有存储设施的经营:苯、1,2-二甲苯、1,3-二甲苯、1,4-二甲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煤焦油、煤焦沥青、氨溶液[含氨>10%]、柴油[闭杯闪点≤60℃]、硝化沥青、石脑油、乙醇[无水]、水合肼[含肼≤64%]、甲醇汽油、粗苯、石油醚、正丁醇、甲醇、石油原油、天然气[富含甲烷的]、溶剂油[闭杯闪点≤60℃]、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助材料、涂料等制品[闭杯闪点≤60℃];企业管理咨询;环保技术开发;进出口业务;润滑油、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燃气技术咨询;燃气工程施工。(来源:网易济南)

[ 责任编辑:王若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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