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财政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将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全部划转给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土地出让金归于税收部门,也就是从地方政府划转到了国家手中,不再是地方的小金库。
自2021年7月1日起,选择在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安徽、青岛、云南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省(区、市)为单位开展征管职责划转试点,探索完善征缴流程、职责分工等,为全面推开划转工作积累经验。暂未开展征管划转试点地区要积极做好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征收划转准备工作,自2022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征管划转工作。
众所周知,很多地方政府对于土地财政的依赖度很高。由于土地出让金归地方支配,建立在它基础上,地方政府获得了“经营城市”的动力、财力。土地财政,也逐渐产生“成瘾性”。尤其是一些二三四线城市,其发展几乎已经离不开房地产市场的增长,
现在归中央,倒逼地方政府真正的思考发展问题,做增量税收。
另一方面,因为有土地财政的收入,地方对政策的消极执行,调控之后,各城市房价热度屡创新高的原因。
未来,地方在房地产行业的话语权重,将越来越低,房地产调控全国一盘棋的局面逐渐形成。
从房住不炒,到房企融资三道红线,到土地集中出让,再到出让金归于国家税收,下一步将是另一个王炸:房产税!
土地出让金归于国家税收之后:
一、国家有钱搞更多的公租房和共有产权房了;
二、各类城投公司的底层资产,都是土地,这个新政之后地方平台公司参与土地一级整理意愿减少,参与土地整理的资金雄厚房企更多,分化也更严重;
三、按这个节奏,存量房产税(保有环节房产税)的全面推出,时间会提前;
四、由于这个新规后,房地产调控的“顶层设计”正在出现雏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来源:卓易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