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房产 > 正文

济南先行区又有新项目,孙耿片区房屋征收冻结

来源: 文化视界 2021-03-25 10:57:36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建设加速跑,又有一项目进行房屋征收冻结。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建设加速跑,又有一项目进行房屋征收冻结。3月24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征收冻结通告,先行区回孙路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已确定,征收范围位于先行区孙耿片区,国道104以东、县道202以西。冻结期限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2年3月23日。

济南先行区又有新项目,孙耿片区房屋征收冻结

  根据《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回孙路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包括:济南长途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济阳盐业公司、济阳公路管理局、艾明军等单位及个人的房屋(具体房屋征收范围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红线范围为准,详见附图)。以上范围不包括集体土地部分。

济南先行区又有新项目,孙耿片区房屋征收冻结

  征收冻结通告和征收补偿方案中房屋征收范围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载明的房屋征收范围不一致的,以市政府征收决定公告载明的房屋征收范围为准。

济南先行区又有新项目,孙耿片区房屋征收冻结

  自冻结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翻建房屋及附属物,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征收冻结通告发布后、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行为的,不予增加补偿费用:

  (一)房屋的析产和过户;

  (二)办理户口的迁入和分户。但因结婚、出生、回国、军人退出现役、服刑人员刑满释放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的除外;

  (三)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分列、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

  (四)新设立和变更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

  (五)其他导致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市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相关部门应暂停办理房屋析产、过户、抵押、建立新的租赁关系、分列或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等业务。(来源:新时报   罗晓飞)

[ 责任编辑:于雅楠 ]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