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公摊面积」这个词一直都是购房者的心病,让房子成了唯一一个“花了冤枉钱还不能喊冤”的消费品。
不管是购买商铺还是购买住房,都会有公摊面积,这很正常,但是最近青岛青铁华润城项目110多位商铺业主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2020年6月底,原本准备收房的业主突然收到开发商的通知,商铺实际交付的建筑面积与签订售房合同时存在误差,要补交部分房款,110多户的商铺原本总共6000多平方米,却一下多出来了270平方米。更令业主没法接受的是,多出来的面积都属于公摊面积,大伙都想弄清楚这多出来几百平方米到底是哪里来的?
时间回到2018年,李女士经朋友介绍,了解到位于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附近的青铁华润城项目,“项目位置合适,开发商也是大公司,当时介绍的项目公摊也小,挺看好那里后续发展的。”李女士说,在去售楼处了解情况后,她在该项目中购买了一处商铺,“是期房,当时约定的是2020年交房。”
2020年6月底,李女士购买的商铺到了交房的时间,她也开始盘算起商铺后续的使用装修问题,可开发商的一个通知,打乱了她的准备节奏,“我们接到通知,说房子的实际面积比合同约定面积大,需要补交房款才能收房,而且多出的部分全是公摊面积。”
李女士说,按照当时的购房合同,自己购买的商铺建筑面积为41平方米,其中使用面积为36平方米,公摊面积在5平方米左右,而根据开发商新提供的房屋建筑面积,李女士的商铺增加了2平方米左右的公摊面积,“当时买房时每平方米要2万多元,这就意味着我要再多交5万多元。”
有类似遭遇的不止李女士一人,几乎在同一时间,有110多位参与购买青铁华润城项目商铺的业主都收到了类似通知,虽然增加的面积各户不同,但同样都是公摊面积,“大致算了一下,按合同大伙商铺的面积加起来6000平方米左右,现在一共多了270平方米。”业主们说。
合同签订时总计600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为何在交房时又多出了270平方米的公摊面积?这让青铁华润城众多商铺业主感到很疑惑,他们联系到了开发商,“第一次给我们的答复是设计做了修改,增加了消防、电表、水表间等设施,所以公摊变大了。”业主们说,即便是增加这些设施,公摊面积也很难增加几百平方米,为了弄清事实,大伙找到了青岛市规划局崂山分局,咨询的结果却是业主们购买的项目除增加了一个20多平方米的配电室外,并未做过其他设计变更备案。
设计上未做较大调整,这与开发商开始的回应并不相符,“我们又一次找到他们,这次开发商改了口,说是公摊面积做了调整。”业主们表示,开发商在答复时解释实际施工中管井增加了60-70平方米,其他多出的面积是根据测绘公司测绘出来的,原因是在预售时候测绘并没有把应该公摊到每户商铺的公摊面积全部分配下去。
对于开发商的说法,业主们表示难以接受,“按照现在给的公摊数,有的商铺公摊能占到整个面积的40%,当时买商铺时宣传的公摊小,现在突然说买房时公摊算错了得增加,这不是骗人吗?”业主们说。
“出现这个问题后,我们多次跟开发商沟通,毕竟问题不是业主造成的,我们要求按照购房合同中载明的面积计算,但开发商没有同意。”多次沟通没有达成一致后,业主们向开发商提出了退房的要求。
按照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商品房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面积误差时,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现在大伙的商铺的面积误差都超过了3%,有的甚至超过了5%。”业主们表示要求退房依据的是国家建设部文件的要求,但过程并不顺利。
原来,办法中关于房屋面积误差的规定,适用于购房合同中未载明发生面积误差时处理方式的情况,如合同中有相关约定,则应按照约定处理,业主们在购买商铺时,开发商在主合同后附有一份补充协议,上面写明“若该商品房实测建筑面积与主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存在误差,买受人同意不退房,双方同意根据实测建筑面积结算房价款”。
对此,业主们表示购房时签订的合同都由开发商统一提供,“别说我们当时出于对他们品牌的信任,没想到他们会出这样的问题,就是想到了,他们难道能答应修改条款吗?”
业主们说,经过多次沟通,目前开发商给出的解决方案是实测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3%范围内的部分由业主承担,超过3%的部分由开发商承担,“但这样的结果我们很难接受”。
对于业主们遇到的问题,山东争渡律师事务所律师黄西文表示如果业主所述属实,那么开发商此举显然是显失公平的,造成的问题不应由业主买单,“买卖双方讲究的是公平公正,目前来看开发商是违背了此条原则。”黄西文说,开发商向业主们提供的购房合同补充协议是由起单方拟定的格式条款,格式条款在签订时,应当向对方详细解释条款含义,并取得对方同意,“属于效力待定的条款,一旦被判定无效,业主们仍可主张开发商按照国家有关办法的要求进行退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