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显示,济南山川房地产有限公司因偷税漏税被罚款500000元。

(图源:济南市人民政府网站)
据济南税稽二罚〔2022〕43号行政处罚书显示,济南山川房地产有限公司2012年开发了位于天桥区泺安路56号的金田园小区1#、2#楼,2012年至2017年陆续销售,2017年交付使用,2018年至2019年为购房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经查,该单位销售的三套房屋实际收取房款价税合计为2650742.70元,该单位开具3份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为962829.00元,开具发票价税合计较实际收取的房款总额少1687913.70元,未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济南山川房地产有限公司2017年应补缴增值税共计80,376.8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济南山川房地产有限公司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共计5626.39元,合计86003.23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对其作出处罚罚款50万元。(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周旭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