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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业主注意了!未通过综合验收,坚决不能收房!

来源: 济南楼市参考 2020-01-04 10:10:39
  2020年了,还有没有通过综合验收就交付的楼盘?难道他不知道2019年12月山东省住建厅刚发布了新规吗?
  最近济南不少小区迎来交付,有的业主满心欢喜,有的业主无奈叹息。今天不说交付质量,济南这么多小区交付,都通过综合验收了吗?
  有很多粉丝私信或者留言说,没有通过综合验收的房子,能收吗?
  2020年了,还有没有通过综合验收就交付的楼盘?难道他不知道2019年12月山东省住建厅刚发布了新规吗?
  拿着新规当空气?是谁这么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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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进入新房交付集中期,我们如何判定自己购买的楼盘已经通过了综合验收,可以放心收房了?
  两个很简单的方法:
  第一,按照新规,开发企业交付商品房时,应当在交房现场醒目位置公示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主管部门可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实际交付条件和公示情况进行抽查。
  交付时没有公示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的楼盘,业主应该要求开发商公示,如果开发商无法公示,那么这个楼盘极有可能没有通过综合验收证明就交付,业主贸然收房,有一定风险,也为日后产生纠纷埋下了隐患。
  第二个方法,登陆这个网址,http://124.128.246.22:8090/,这是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官网,在这里我们可以查到预售、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等极为重要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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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网址首页左侧,有通知公告栏,一般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都会在这里及时公示。最近哪些楼盘通过了综合验收达到了交房要求,这里一般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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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一个开发商稍微有点良心,稍微的为购房者业主着想一下,他就会在交付的时候把自己的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公示给自己的业主,打消业主的疑虑。
  将心比心,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但据不少粉丝反映,他们最近在收房的时候没有看到所谓的综合验收证明,开发商也支支吾吾,是哪家楼盘如此霸道,顶风作案,视新规如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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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规定?有令则行。
  前段时间,山东省住建厅刚刚公布了新规,直指综合验收!
  2019年12月,为规范全省房地产开发经营,保障购房群众合法权益,山东省住建厅发布了关于印发《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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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包括济南在内的山东很多城市,交付问题比较突出,很多楼盘没有通过综合验收就强行交付,引发了购房者的强烈不满。
  在交付条件上,按照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并取得备案手续后,方可交付使用,方可申请终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开发企业交付商品房时,应当在交房现场醒目位置公示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主管部门可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实际交付条件和公示情况进行抽查。
  开发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办理项目综合验收备案手续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补办手续。不整改或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开发企业未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手续,擅自交付使用的,由主管部门依据《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规予以处罚,并记入信用档案。本办法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1月30日。
  通知还要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对所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负主体责任。房地产开发项目分期开发的,可以分期进行竣工综合验收。
  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应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按照经审批的用地范围、规划条件、规划设计方案、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的要求开发建设;
  2.是否按照《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开发建设,明确移交的是否完成产权(使用权)移交或签订产权(使用权)移交协议;
  3.单体工程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质量验收备案手续是否完备;
  4.红线内市政基础设施(道路、绿化、路灯、环卫、排水等)是否按照要求建设,并达到使用条件;
  5.红线内水、电、气、暖等基础设施是否按照有关要求建设,达到使用条件且已交由专业经营单位负责运营管理;通信基础设施是否按照有关要求建设并达到使用条件;
  6.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否按照要求交纳;
  7.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是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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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新规出台前,济南有部分楼盘没有通过综合验收就交付;在新规出台后,济南依然有楼盘没有通过综合验收就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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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通过综合验收就交付,容易引发纠纷。这类问题太多了,济南中院曾经公布过一个典型案例。法官特别提醒:
  开发商在未取得《分期综合验收备案证明》的情况下,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涉案商品房,买受人拒绝接收房屋的,开发商无权要求解除合同,且应当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但若买受人在明知开发商未取得《分期综合验收备案证明》情况下,接收了涉案商品房的,其再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付违约金的,不予支持。若合同约定违约金数额过低的,守约方可以请求调高违约金数额。违约金的约定即应当估计到一方违约而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不得约定与损失不相称的违约金数额;另一方面若违约金低于损失,又可以申请适当增加,这体现了违约金的补偿性。
  更为重要的是,综合验收涉及小区的方方面面,一旦有某一项没有达到规定,那么就无法通过综合验收,需要开发商及时进行整改,直到各项条件都完全达标后,综合验收才能最终通过。
  将未取得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或分期验收合格证的住宅小区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房屋所有权证,也就意味着无法办理房产证。
  所以,收房的时候,我们还是要长点心。(楼市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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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王姝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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