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及虚假宣传,青岛中国铁建·海语城被罚款一千元。
事实上,处罚是去年10月份的事,但是直到这两天,舆论一直未能平息。
因为众意难平。
投资号称超过30亿元的项目,涉及虚假宣传却只罚款一千元,任谁听了也会一怔。
然后就会换算:相当于工资三千元,罚款一厘钱,工资六千元,罚款两厘钱。
这在职场里是犯了啥错?因为隔着五条大街跟领导翻了个白眼吗?
这样的换算方式当然欠妥,也随意至极,但是核心的疑问是一样的:处罚效果趋近于无。
如果再考虑违规获益,这样的处罚甚至是变相的鼓励。
处罚脱节
处罚的起因,是青岛中国铁建·海语城在其售楼处的沙盘和宣传册中,标注项目附近有“清华附中青岛分校”,但是却没有标注“规划中”的字样。
也就是说,没有啥实质性进展的配套利好,被拿来宣传还不标明是规划中,误导购房者,属于虚假宣传。而且,如果购房者听信了项目方的宣传,买下房子,事后发现没有这所学校,还会构成欺诈。
职能部门认为,青岛中国铁建·海语城违法发布房地产广告属实,但是行为较轻,裁量基准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一万元以下。经过研究,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1000.00元。
罚款一千元的数额,在法定裁量基准之内,没有问题。
但是为啥会令大家意难平呢?
因为违法所得被忽略了。
售楼处的沙盘和宣传册是对项目设施的展示和细化,意味着对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做出的具体说明和允诺,对房屋买卖合同的订立有重大影响。
因此法律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为虚假宣传的行为获利了,就可以认定为违法所得,按理应该没收。
但是做出行政处罚的市场监督管理局,难以没收项目方的违法所得。
因为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该行政处罚的行政法律关系性质与购房合同的民事法律关系性质存在差异,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出的行政处罚行为与项目方是否应当承担民事欺诈责任不能当然的等同。
法律真是绕口。
直白地说,是否构成欺诈,不是以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出的行政处罚来判定,而是需要法院依据购房合同的构成要素来判定。
很显然,违法所得的大头,跟购房合同是否构成欺诈有关。
所以,虽然规定了职能部门的行政处罚方式包括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但是在实践中,往往只能罚款了事。
大家有时感觉处罚结果挺搞笑,原因就在这里。
这种处罚脱节的现象,业内诟病已久,却一直没有什么好的办法解决。
我们也只能略过。
为啥装睡
是否涉及欺诈,是法院的权责范围,不便代判,姑且将这种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称为装睡吧。
青岛中国铁建·海语城为啥要装睡呢?
因为难卖。
规划信息显示,中国铁建总部办公等现代服务业项目位于红岛街道胶州湾高速(青兰高速)以南、田海路以北、规划纵三北路以东、规划聚贤桥路以西,由中铁十四局集团青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分为6个地块开发,其中4个地块为住宅,共规划1433户,剩余2地块为商业用地。
拿地的时间分别为2020年3月26日和3月31日,拿地的企业为中铁十四局集团青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母公司为中铁建。
宣传资料中,中铁十四局青岛总部基地的投资超过30亿。
央企大手笔,总会自带傲睨天下的气质。
啥叫傲睨天下?
就是不重行规,老子自建规则。
中国铁建·海语城一来就打破了地段为王的行规,他们将项目的位置,选在了超级边缘的地方,用网友的话来说,那地方喊一嗓子都有回音。

把商品房项目建在配套、交通等基本没有成熟度的偏僻之地,户型和定价也是莫名其妙,不知道哪里来的迷之自信。
打脸是必然:首开遇冷,现象级的冷。

开盘冰冷的楼盘,后期也好不到那里去。此后的中国铁建·海语城,一直在为去化挣扎。
挣扎得久了,就会有一些非常规手段,违法广告就是其中之一。
装睡何时醒?
违法广告不仅损害购房者利益,对行业也会起到负导向作用。
现在楼市不景气,所有的楼盘项目都处在钱紧、客少、去化难的境况中。中国铁建·海语城做虚假广告欺骗购房者并得逞了的话,旁边的楼盘会怎么想?会怎么做?
他们会用眼睛看处罚的结果。
如果只是区区一千元的罚款,连“罚酒三杯”都够不上,那就不是威慑,而是一种鼓励了。
他们会怎么做?还用想吗?
一个市场化的行业,最重要的是形成一种预期,让每一种行为都能对应着一种未来。如果行为与后果不匹配,未来就不能约束行为,市场预期就会失重。一旦市场预期处于混乱、不清晰,甚至是反向的,那么丛林法则就会盛行,整个行业成为弱肉强食的泥潭。
泥潭里谁也干净不了,这就是负导向的后果。
所以有观点认为,好市场是罚出来的。力度匹配的处罚能够抑制反市场行为,矫正市场预期,将交易行为框定在一个文明的范围内。反过来说,如果从业者屡屡冲击行业秩序,肯定是处罚力度出了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这个罚指的是手段,不是钱的数额。
在现实的规则下,钱的数额不会大到令处罚者肉疼的程度。
但是有令违法者肉疼的方法,比如,信用捆绑、扩大昭告力度等,或者更严厉一点:吊销相关证照。
方法总是有的,只看愿不愿意采用。
哪里有什么叫不醒的装睡者,你泼一盆凉水看看。
保证没有人敢装睡了。
(来源:楼外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