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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对外出租医疗科室,山东省南山医院被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

来源: 文化视界 2023-05-29 08:3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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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消息,日前,山东省南山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因对外出租医疗科室,获得违法收入157855.05元,被行政处罚。

因对外出租医疗科室,山东省南山医院被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

涉事医院系山东省警官总医院 属非营利性医院

根据爱企查信息显示,山东省南山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济南市英雄山路134号,此地正是山东省警官总医院所在地。

据公开资料显示,山东省警官总医院目前是一家非营利性的综合医院,对内名称实际为山东省新康监狱,主要承担对全省各监狱危重疾病、传染病在押罪犯实施集中分类分押、治疗改造和对全省监狱干警和职工的医疗卫生防疫职能,同时面向社会承担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服务等职能。

2019年4月,由山东省新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监狱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山东省南山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至此,山东省警官总医院也正式成为企业制医院,其法人、董事长正是时任山东省新康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沈明云。

因对外出租医疗科室,山东省南山医院被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

山东省警官总医院的对外出租医疗科室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九条第四款规定: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对外出租、承包医疗科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一百条(二)的规定,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给予其罚款473565.15元的处罚,并没收其违法所得157855.05元。

出租科室或将影响评级

为指导各地持续做好医院评审工作,保障医院评审标准与现行管理政策的一致性,充分发挥医院评审标准在推动医院加强内部管理、提升医疗质量安全水平等方面的作用,国家卫生健康委于2022年底印发最新版《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下称《评审标准》)

其中,在《评审标准》第一部分第一节中明确提到:医院在评审周期内发生对外出租、承包医疗科室等情形的,延期一年评审。延期期间原等次取消,按照“未定等”管理。

目前山东省警官总医院属于二级甲等医院,曾先后被评为“省级文明窗口单位”“省直文明单位”等。另据信用中国官网显示,这是山东省南山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记录在案的唯一一次行政处罚。

对于“对外出租医疗科室”的行为,业内人士表示有可能是医疗机构业务发展不景气所致,对这种情况医院管理者应及时纠正,避免雪上加霜。

(来源:头条号@指尖新闻)

[ 责任编辑:窦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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