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是保险行业利润大还是金融蛀虫多?
套取巨额公款中饱私囊,虚开发票入账东窗事发,偷逃税款无人获罪。
尽管监管部门积极查处虚构业务套取费用,但处罚力度较轻,同时不少公司存在侥幸心理,以至于这个问题成为行业顽疾,建议银保监会会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查处,还保险行业朗朗乾坤,杜绝违规违法行为。
2022年3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作出杭税稽罚〔2022〕22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远景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在无业务情况下,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各中心支公司虚开123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处罚款50万元。
决定书记载违法事实:2019年6月-2020年6月期间,远景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在无业务情况下,为中国大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各中心支公司开具1234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2019年开具628份,2020年共开具606份。上述1234份发票金额合计77900058.86元,税额合计4674003.51元,价税合计82574062.37元。
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雇员通过虚开发票形式侵占公司财产,是由于内控制度存在漏洞,同时引发太平洋财险涉嫌虚开发票违法。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虚开税额250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远景保险销售有限公司虚开的税额为467.40万元,其负责人面临刑事处罚;太平洋财险虚受发票不能脱责,直接负责人同样面临刑事处罚。
虚列费用套取资金屡屡被罚
1、2022年6月2日,辽宁银保监局责令太平洋财险辽宁分公司改正,处罚款人民币30万元。2018年1月至2019年3月,太平洋财险辽宁分公司将下辖各中心支公司的115954笔车险业务虚构成北京瑞金恒邦保险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和永保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的专业代理业务,共涉及保费16452.60万元、佣金4833.19万元。其中,虚构成北京瑞金恒邦保险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的专业代理车险业务共计48804笔,涉及保费6699.20万元、佣金1566.83万元;虚构成永保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的专业代理车险业务共计67150笔,涉及保费9753.40万元、佣金3266.36万元。
2、2022年4月8日,中国银保监会宝鸡监管分局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因太平洋财险陈仓支公司虚列费用套取资金,对其罚款人民币15万元。
3、2022年3月17日,中国银保监会黔东南银保监分局依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因太平洋财险黔东南中心支公司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利用保险代理人从事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费率,对其罚款人民币42万元。
4、太平洋财险宜春中心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编制虚假的报表等违规行为,被银保监会宜春监管分局处以20万元罚款。
5、太平洋财险阿克苏中心支公司在与相关供应商无实际业务往来情况下,列支车辆修理费、宣传用品费、办公用品印刷费共7笔,合计金额271943元,套取资金263556元用于公司业务招待等支出。上述编制虚假资料套取费用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被银保监会阿克苏分局责令改正,并处18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6、2021年12月21日,银保监会盐城银保监分局依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因太平洋财险盐城中心支公司虚列费用,对其罚款人民币13万元
7、中国银保监会吉林银保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对太平洋财险长春中心支公司罚款50万元;责令停止接受机动车险新业务3个月。2018年10月至2019年5月,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在业务及管理费项下列支1069万元,会计凭证记载事项与实际发生事项不符,实际用于处理机动车辆保险销售费用。
8、内蒙古银保监局因太平洋财险呼和浩特中心支公司编制虚假资料,霍俊峰作为上述违规事项的直接责任人,被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9、太平洋财险六盘水中心支公司因“虚列业务及管理费”“虚挂中介业务套取佣金或手续费”等违法违规事实,被六盘水银保监局处以罚款十六万元。
10、10月29日,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中支因“利用保险经纪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财务数据不真实”等两项违法行为,被荆门银保监分局合计处罚35万元。
11、2021年10月14日,中国银保监会阿拉善银保监分局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因太平洋财险阿拉善中心支公司编制虚假报表资料,对其罚款人民币20万元。
12、2021年7月,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支因业务资料不实及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两项违规操作,公司及个人被罚34万元;
13、2021年6月,巴音郭楞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中心支公司因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中介业务,以直接业务虚挂中介业务方式套取手续费和虚列费用报销与实际经济事项不符的费用两项违规行为被罚22万元;
14、2021年5月,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中心支公司及其9名工作人员主要存在财务不真实、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的违法违规事实,被处以35万元罚款;
15、2021年1月,宿迁银保监分局发布罚单显示,因存在利用保险代理机构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财务数据不真实的问题,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中心支公司合计被罚29万元。
保险公司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的问题由来已久。保险公司通过虚列保费来支取手续费,通过将直销业务虚挂中介渠道、编制虚假营销人力、虚列业务及管理费等方式套取费用;利用中介渠道弄虚作假,利用保险中介机构通过虚挂应收保费、虚开中介发票、虚假批改或注销保单、虚假理赔等方式套取费用;违规销售,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或个人违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
除了屡屡因虚构业务套取费用被处罚外,太平洋财产保险被投诉也居高不下。
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全年,中国银保监会处理财产保险公司消费投诉66098件,其中第四季度处理财产保险公司消费投诉14247件,较第三季度环比下降14.53%。
2021年全年,太平洋财险累计投诉量5471件,位居财产保险公司类第三名,此外,太平洋财险2021年第四季度仍然位居前三,超过1000件。这可能与该公司规模较大有一定关系。
太保财险拟增资
6月6日,太保财险于中保协官网披露,太保财险将以任意盈余公积金向全体现有股东转增股份约4.78亿股,注册资本从194.7亿元增加至199.48亿元。
太保财险公告称,公司于5月20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太保财险任意公积金转增股本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增资的议案》,太保财险将以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基础确定每股价格为2.51元,以任意盈余公积金向全体现有股东转增股份约4.78亿股,合计金额约12亿元。其中,约4.78亿元作为太保财险股本,剩余部分作为公司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太保财险股本将从194.7亿元增加至199.48亿元。
目前太保财险共有五大股东,分别为中国太平洋保险(601601)(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8.5%),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0.47%),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0.46%),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0.31%),以及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0.26%)。(来源:财金论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