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浏览青岛政务网政府信箱,发现了一则投诉。
举报人称:查阅相关政府文件,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的施工进度要求是主体楼座施工至正负零标高。近日市北区保利大国璟楼盘宣传称本周末(2019.12.21左右)开盘,去施工现场查看发现工地目前正在施工主体负二层,但是外侧全部用脚手架和防护网进行了遮挡,并在顶部用模板进行了遮挡,试问开发商为何多次一举,难道是为了骗取预售施工许可证,早日开盘,请政府有关部门擦亮双眼,不要被开发商这种低级的伎俩蒙蔽双眼。后面附有今天(2019.12.18)拍摄的现场照片,只要下到基坑内部就能一目了然现场的实际施工进度。


政府的回应也很明确,您好,来信收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了落实,保利大国璟项目尚未申请办理预售许可证。回复日期为2019年12月23日。

按理说,保利•大国璟既然没有申请预售许可证,那么举报看起来就无关紧要了,但是,早知道君在朋友圈曾看到青岛的媒体及中介对保利大国璟的推介不遗余力。媒体宣传无可厚非,毕竟楼盘需要宣传预热,但是,中介们发的朋友圈,就有点不对劲了。


以上来自在青岛做的比较大的两家中介,也就是开发商最最倚重的渠道,单价已经出了,许诺了学区,最后更关键的是,认筹开始!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得以任何形式出售房屋、收取定金、认筹金等钱款。
关于预售证你必须知道的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如该房屋已建成,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者如需调查房屋的建筑质量,还可查验房地产商的《工程验收证》。
建设部明文规定:
期房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不可以销售房屋以及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收取类似于“诚意金”、房款类的钱款。
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子,如果房屋发生任何问题或纠纷,也将不受法律保护。
看清楚了吗?国家法律法规明明白白的,多的不说了!
早知道君以购房者身份拨打保利大国璟留的电话,对方称预计月底开盘,目前属于意向登记阶段,并称中介的消息准确程度不高,一切消息以售楼处为准。看来这收认筹的锅,果断可以让中介背,但是,中介收了认筹能放进自己的口袋里吗?如果他们真敢这样做,自己的招牌也别要了。
所以,建议大家务必擦亮眼睛,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